无线网络上网服务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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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网络上网服务使用协议
在使用由华为提供的无线上网服务(“本服务”)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以及华为不时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本协议作出的修改及 / 或修订。如不同意本协议,请立即关闭浏览器及结束连线并停止继续使用本服务。
1. 使用者须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所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
2. 使用者须配备支持Wi-Fi的无线装置及相关软件才能使用本服务。华为建议使用服务时,采用提供较佳数据保护功能的加密连结通道。
3.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服务浏览或存取淫亵、不雅或非法内容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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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

1.为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访问中国教育科研网、中国互联网和国际互联网的用户,均应办理实名制上网手续。

2.账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一号多人使用,一经发现封号。被封账号的用户请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到网络中心解封,不得代办。

3.未经批准严禁校外人员接入本网络。

4.使用网络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道德责任,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不得传播攻击党、政府和国家的信息;不得传播淫秽、色情、低俗等有害信息。

5.请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病毒防护工作和黑客攻击预防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料。用户请做好帐号密码以及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不要将自己的帐户密码泄漏给他人,实行谁开户,谁上网,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6.若发现网络中某用户的计算机因为病毒感染或黑客程序等原因成为病毒源或攻击源,有权将该用户的计算机从校园网中断开,并在用户维修好自己的计算机前,拒绝将该计算机重新接入网络。

7.用户不得在网络中使用黑客程序或病毒攻击他人,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或者骚扰信息,不得用自动机扫描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端口,不得盗窃他人资料。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8.严禁私设服务器。根据需要,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在必要时干预用户的上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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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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